投 标 邀 请 函
澳洲5网页版(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天合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天合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0692-2520Z1053261/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能力承担本工程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电子投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天合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办公室装修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项目内容:本项目实行限额管理,宜本着节约投资的原则,合理选择、运用技术经济多方案比选等技术手段,科学分析、系统考虑,不断优化设计方案、图纸,本项目应确保投资额不超出预先设定的上限,通过明确的管理和严格的控制手段确保项目的经济性和可行性,实现经济效益与使用功能的有效平衡。最高限价金额(元)为 500万元,其中:施工费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78万元;设计费(含办公家具采购)投标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22万元(其中办公家具100万元为暂估固定报价,不参与竞争。设计费最高限价22万元)。
(1)设计部分包括按照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的方案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软装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含估算)、参与材料和设备看样定版及考察;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竣工图审核及盖章;家具采购相关的服务:含出具家具设计清单、推荐家具、按招标人要求完成询比价程序、协助招标人比较并最终采购家具,协调后续家具的运送、安装、验收,监督验收后的实物移交、技术服务(包括设计联络、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跟进质保期及质保期内维护保养及其他相关服务内容。
(2)家具采购:家具采购费用100万元以内据实结算。
(3)施工部分包括对室内功能布局重新分区装修改造,室内改造面积约 1372.9 平方米;对室内隔墙、地面、墙体等进行改造。工程内容包括装修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弱电工程、空调通风系统、所有家具已进场安装完毕后进行验收、验收时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基于家具全部安装完毕的情况出具的甲醛等有害气体、危险固体等达标的检测报告、处理突发应急需要及临时安排任务等。
项目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天河路45号恒健大厦21层(整层)
工期:开工之日起 90 天完成设计、施工、家具安装完毕及验收,工期从监理开工令之日起计。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工程设计资质: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或具备相应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①国内投标人设计资质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关于印发〈工程设计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②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③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④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⑤如中标人不具备相关专业的设计资质,应当自行完成本资质专业的设计业务,并在保证整个工程项目完整性的前提下,经发包方同意,将其他部分专业设计业务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方。
4.2施工单位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以资质证书许可范围为准,在有效期内)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的相关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应当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延续申请。资质许可机关应当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做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准予延续。若有单位出现以上情况,在投标文件内附上原资质扫描件及资质延续申请回执(或网上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资格审查认定资质有效的依据。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拟委派本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拟委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或以上注册建筑师;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委派本项目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7、关于联合体投标:
7.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即1家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以承担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其余成员均为协办方,并签订联合体工作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人若为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以及要求的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设计资质以承接设计任务的单位为准,施工资质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增减或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7.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3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
7.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无效并将被拒绝。
三、我公司的招标项目信息(邀请招标除外)会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澳洲5网页版网:/,同时提供,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以登录查看。参与网上购标/投标的单位在领购招标文件前,请前往【电子交易平台2.0】(http://gmeetc.gdebidding.com/ebidding/#/login)进行注册/登录,操作步骤详见http://gmeetc.gdebidding.com/gmeetc/help-center。以联合体形式参与的,联合体应以联合协议中确定的牵头方名义登录招标代理采购系统进行购标,并正确勾选联合成员。对于需交投标保证金的,以牵头方名义缴纳。
线上领购流程:
①登陆后选择“项目管理”-“我要参与”,选择对应项目并点击“立即参与”-“购买文件”;
②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具体信息,通过聚合支付(微信、支付宝、银联)的方式完成购买手续,文件售后概不退换。
③购标订单完成后,投标人可登录【电子交易平台2.0】,在“项目管理→我的订单”,具体项目订单详情页下载电子发票。电子发票一般是订单支付完成后48小时内开具。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25-05-28 16:00:00起至2025-06-03 17:00:00期间。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投标人成功购标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得退还。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5-06-18 09:3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澳洲5网页版【电子交易平台2.0】成功递交所有电子投标文件。
六、开标方式:电子一步法。
七、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八、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有关联系事项: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梁先生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粤海天河城大厦1701-1704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苏工、邓工(有关招标项目商务技术等问题可致电项目联系人)
电话:020-66341213、020-66341756;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5楼;
邮编:510045; 网址:/ 电子邮箱:lani.su@foxmail.com
3、澳洲5网页版电子交易平台2.0CA数字证书申请指南:
操作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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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姐: 020-37860644
郑小姐: 020-37860663
龚先生: 020-37861046
CA证书申请
姚小姐: 15521185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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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8